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 不能申请公租房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郑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3-08-24 16:43 字号:T|T

摘要:据介绍,已经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包括参加了房改、经适房、货币化补贴、公房出售的,不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记者昨日从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获悉,随着全市全面推行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部分居民在申请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审核的顺利通过。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醒居民,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不能享受公租房保障。

  据介绍,已经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包括参加了房改、经适房、货币化补贴、公房出售的,不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如果不能提供连续1年以上的居住证明,由公安居住证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予以确认;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放心保)条款,以及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要求,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需缴纳社会保险金;如申请人员居住证不是所在辖区的,需要提供就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单位章,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责任编辑:置家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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