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武汉试点以房养老 只是多了一种选择

扫描到手机 业内 来源:长江商报 发布日期:2014-06-25 11:57 字号:T|T

摘要:在形形色色的试点中,武汉又多一个试点头衔:以房养老试点城市。7月1日起为期两年内,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将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在形形色色的试点中,武汉又多一个试点头衔:以房养老试点城市。7月1日起为期两年内,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将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如今推到7月1日实行也不算太迟。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这个概念国外有多种解释,因而决定了以房养老的具体形式。而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试点中的以房养老是范围最窄、形式最简单的以房养老。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毫无疑问,这种养老方式只是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补充。

首先,它是自愿的,并没有半点强迫性。如果你原来只是参加一个普通的基本养老保险,并不能满足你较高的养老需求,那么你在原来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以房养老,就算是一个锦上添花,也未尝不可。当然,这里的前提是,你的房子不需要遗留给下一代。换一句话说,如果你的下一代可以在你的现有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给你一定的养老补充,你也就不需要参加以房养老了。因此,以房养老是自愿的,选择权在房主的手中。

其次,参加了以房养老的保险,势必会有两种情况,一是房主占了便宜,一是保险公司占了便宜。你把房屋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月给你提供养老经费,实际上是一种双方的博弈。如果老人身体健康,大大超出了寿命的预期,那么保险公司会增加支出。尽管国土部表态:宅地70年后续期不影响以房养老,但是由于房屋是有使用寿命的,一旦老人过世,保险公司得到的房屋可能已经价值不大了。相反,如果老人因故过早离世,那么保险公司可能较快可以拥有住房的所有权,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种额外的收益。因此,保险公司根据老人及房屋的各种情况,每个月给老人多少费用,是要通过专门的计算公式计算的。

第三,以房养老需要有基本的限制条件。比如,老人独立居住,房产有产权,老人自己同意,有子女的话,子女也要同意,老人现有的保险金存在不足,而老人又不愿意拖累子女,等等。

第四,以房养老要有具体的保障条件。比如在房产评估、抵押、后续管理等方面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再比如,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有7个方面的要求,比如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等。

作为走向市场经济的国家,中国不应该拒绝以房养老。以房养老在国外是一种成熟的普遍的受欢迎的保险制度。“倒按揭”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新泽西州劳瑞山的一家银行创立的。如今,在美国日趋兴旺。美国的倒按揭贷款放贷对象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因此,以房养老是一项十分灵活且便利的补充性养老制度,在不考虑其他情况的条件下,十分有利于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责任编辑:周月 关键字:反向试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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