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代征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期延长5天 市直1000多家单位受益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沧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4-07-09 08:39 字号:T|T

摘要:从7月起,我市地税代征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期延长5天,即从每月的1日到10日延长为每月的1日到15日。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的。

从7月起,我市地税代征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期延长5天,即从每月的1日到10日延长为每月的1日到15日。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的。

以前,市直1000多家单位都要通过地税局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且要在月初的10天内缴纳完毕,否则就要缴纳滞纳金。市社保局积极协调地税部门,经省地税局同意,决定从7月起将征缴期延长5天,以便参保单位和个人能够有充裕的时间缴纳费用,并且有利于单位的资金周转。

另据了解,此前,我市在省内率先启动社保网上申报服务平台建设,五项社会保险费目前均能通过系统网上申报,为群众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方便了群众办事、咨询。此外,网上申报系统还可以为参保个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缴费记录等信息的查询服务;为参保单位提供更全面详细的业务咨询、流程咨询、疑难解答等服务。截至目前,网上申报系统已经覆盖沧州市近2000家市直参保单位,近40万人受益。    

责任编辑:曹美芳 关键字:地税代征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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