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将实行阶梯价 第一级:原则上每户月用水量不超10立方米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沧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4-07-16 08:07 字号:T|T

摘要:提示:近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下发《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我省设区市在2015年3月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 价制度,县城和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争取在2015年底前实行。按照不同用水需求,将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提示:近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下发《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我省设区市在2015年3月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 价制度,县城和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争取在2015年底前实行。按照不同用水需求,将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阶梯水价分三级

阶梯水价实施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套住宅为一户。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用户,可凭有关证明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增加水量基数和期限,期满后可以申请延期,不申请延期的恢复原定水量基数。

阶 梯设置分三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确定;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 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确定;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超出第二阶梯水量的用水部分。

第一阶梯基本 水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二阶梯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促进节约的原则制定;第三阶梯水价按照充分体现水资源稀 缺状况、有效抑制浪费的原则制定。一、二、三阶梯水价级差按1∶1.5∶3的比例安排。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执行基本水价。

以一年为一个阶梯水价计量周期,居民家庭户年度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内的执行基本水价,超过第一级的水量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第二级的水量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水价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价10%。

户表改造实现“户外读表”

居民阶梯水价实现的前提是一家一个计价水表,也就是说每户都要有一个抄字收费的表,业内将其称为“抄表到户”。

对此,《意见》要求各市、县要全力推进“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作。对目前没有实现“抄表到户、户外读表”的住宅,要优先对合表用户进行户表改造,加快对未实现户外读表的户表改造工作,设区市2015年3月底前完成改造,县城和建制镇2015年年底前完成。

新开工的住宅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户外分户水表。新开工的住宅建设项目,没有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要求设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确保住宅交付使用时做到“抄表到户、户外读表”。

户表改造将按照以供水企业为主、政府适当补贴、居民合理分担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供水企业因实施计量到户增加的费用可计入成本,并在水价调整过程中统筹考虑。

低收入家庭有优惠或补贴

如 果实行阶梯水价,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是:一些老旧小区基本上没有条件安装先进的节水器具,居住在这里的低收入、困难群体,日常用水量反而高于新建小区的中 等以上收入居民。一旦实行阶梯水价,这部分最需要利益保障、最需要社会关爱的人群,最有可能遭受高水价的冲击。

昨天,记者从几家经营卫浴 产品的销售处了解到,只要按住开关便能让水倾泻不止的卫生洁具依然存在。一位销售人员向记者坦言,我市一些老旧小区,由于上下水设施的限制,即便想安装节 水马桶,也实现不了。而且,老旧小区由于供水管道年久失修,跑冒滴漏现象普遍,也加大了水资源的浪费。

对此,《意见》规定,各设区市、省 直管县、扩权县(市)将制定和调整具体的居民阶梯水价方案,并进行听证。阶梯水价方案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设定一定数 量的减免优惠水量或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而降低。

责任编辑:曹美芳 关键字:居民用水阶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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