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十年不买房应享受公积金补贴

扫描到手机 业内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日期:2014-09-11 17:13 字号:T|T

摘要:因为难以让多数人受惠,公积金遭遇如潮质疑,网友排队热议废除公积金。对此,财经评论员刘艳在《经济热点面对面》节目中表示,公积金作为社会保障福利的一部分,是强制缴纳的。既然是强制性缴纳,就应当保障缴纳人最基本的住房需求。

因为难以让多数人受惠,公积金遭遇如潮质疑,网友排队热议废除公积金。对此,财经评论员刘艳在《经济热点面对面》节目中表示,公积金作为社会保障福利的一部分,是强制缴纳的。既然是强制性缴纳,就应当保障缴纳人最基本的住房需求。但是公积金定期的提取有前提,必须有购房或者租房的实际用途,而对于不买房或者十年内没有买房计划的人们而言,即使每月定期缴纳公积金,也享受不到公积金这个大的资金池的福利。相对而言,公积金存在的现实价值和其社会福利保障性似乎是一个悖论。

刘艳表示,公积金应该注意契约的对等,不仅仅是要满足购房贷款人的需求,对于缴纳了公积金,但是不买房、不租房、没有途径享受这部分福利的人也应该有其他的返补方式。刘艳说:“除了购房贷款,公积金也可以用定期货币回报的方式,来实现投资人的收益。比如:公积金可以十年之内不买房为前提,制定一个五年的封闭期。人们在缴纳五年公积金后,可以每月享受部分福利。不同的缴纳群体可以有不同的收益,哪怕每月返十块钱,都是收益的体现。”

责任编辑:胡红艳 关键字:买房政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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