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天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00余起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今日渤海 发布日期:2014-09-24 08:47 字号:T|T

摘要: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自9月开始至12月底,沧州交警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客车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无证、无照、无资质非法经营等都将受到严格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共查处超速客车151起,随意停车上下乘客635起,客车超员6起,客车司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18起,污损号牌3起。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自9月开始至12月底,沧州交警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客车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无证、无照、无资质非法经营等都将受到严格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共查处超速客车151起,随意停车上下乘客635起,客车超员6起,客车司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18起,污损号牌3起。

此次整治重点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和校车。交警部门将依托沧州辖区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车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核查客车驾驶人配备情况、驾驶人驾驶时间,查处、纠正疲劳驾驶和不按规定配备驾驶人行为。重点加强0至6时、14至16时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

交警部门还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到客运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及时纠正、处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夜间行车不超过日间限速的80%。对未按规定在指定接驳点更换驾驶人的车辆,一律引导至安全地点强制停车休息。

发现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超员违法的,严格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辖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处罚等。

责任编辑:胡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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