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生首套房可领购房补贴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14-10-09 16:46 字号:T|T

摘要:近日,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大学生在宁波买房提供了诸多优惠条件。

近日,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大学生在宁波买房提供了诸多优惠条件。

按照该意见规定: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对在宁波就业的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 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即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 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

对接收的来宁波工作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此外,高校毕业生在宁波购房时,其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可从现行规定的12个月缩短为3个月;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最高额度 在现行贷款额度上可上浮20%;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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