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再调公积金政策 结清贷款买二套房按首套执行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14-10-31 10:17 字号:T|T

摘要:在今年5月和8月先后对公积金贷款调整后,10月29日,扬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称,对拥有一套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再次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但对于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则 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规将于11月1日正式执行。扬州此举被认为是再次松绑公积金政策。

在今年5月和8月先后对公积金贷款调整后,10月29日,扬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称,对拥有一套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再次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但对于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则 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规将于11月1日正式执行。扬州此举被认为是再次松绑公积金政策。

房地产行业专家李智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扬州不断调整公积金政策的目的,是刺激购房者加快入市,其背后则是扬州楼市销售低迷,库存高企。

今年5月16日,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5月20日起,扬州允许借款人申 请公积金贷款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当时仅恢复公积金“又提又贷”,“商贷转公贷”和“异地贷款” 依然没有开放。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处长徐建国对此表示,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的恢复,不仅可以解决购房者资金缺少的难题,还可以增加首付减少贷款,从而降低利息压力。

在8月12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恢复、调整部分公积金政策业务:恢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可提取本人及配 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时,父母贷款可使用子女公积金,子女贷款也可使用父母公积金。

8月份的新政被认为是扬州彻底放开公积金贷款政策。但扬州的公积金政策调整并未结束,10月29日扬州市再次松绑。

房地产行业专家张建初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新政放开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对改善型购房者刺激较大,对楼市销售会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不到半年时间,扬州先后三次调整公积金政策。在李智看来,其背后是扬州楼市销售低迷,库存高企的局面。

搜房网统计数据显示,第三季度,扬州市区商品房成交3828套,同比下降34.43%,成交面积同比下降35.86%。

扬州官方此前公布的数据也显示,截至3月末,扬州商品住宅可售面积约为207万平方米,去化周期至少16个月以上。

李智认为,“高库存压力之下,消化库存的办法就是刺激购房者,放开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政策,这增强了购房者的购买力。在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下,这种政策微调短时间会有一定效果,但长期看作用有限。”

责任编辑:姚玲玲 关键字:扬州公积金政策扬州房地产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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