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加大租赁型保障房建设力度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沧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4-07-17 08:03 字号:T|T
摘要: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居住水平、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等方面做出了指导性要求。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居住水平、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等方面做出了指导性要求。
《意 见》要求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加大对房地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在全省 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销售等行为,并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意见》要求,切实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进一步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比例,满足有效刚性居住需求,逐步形成供给稳定、总量平衡、梯次分明的住房体系。
《意见》提出,加大租赁型保障房建设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保障房并轨工作,合理确定租金补贴梯度,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控制在合理水平。
根 据《意见》,继续执行个人购房有关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 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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