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浙商银行出房贷细则 (2)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金陵晚报 发布日期:2014-10-17 11:33 字号:T|T

摘要:距离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已有半个月时间,昨天,金陵晚报记者了解到,中国银行和浙商银行先后确定了房贷 细则,中国银行对二套房以上,目前名下没有贷款或贷款已结清,按照首付四成执行,若个人信用不佳首付比例会提高;浙商银行对别墅、排屋这类“非普通住宅” 满足相关条件,申请贷款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在房贷利率的落地执行上,根据市场情况,本着适度审慎原则。”目前,中行首套房政策维持在“基准利率”。

邱伟表示,根据“随行就市”原则,银行间市场化竞争的最终价格,是买卖双方利益互相博弈的结果。各家银行主体由于市场化定位不同,国有银行兼顾 社会责任、或者某银行资金成本较低,有可能会根据各行具体情况和客户资信状况,不排除释放出低于基准利率的价格,这都在市场化自动调节的范围。

同时,“个别优质客户可能会拿到更加优惠利率,这也是因为他带给银行相对高的综合收益。”

中行江苏省分行个金部人士表示,作为担负社会责任的国有银行,在现阶段的住房贷款发放上,以加大满足刚需和改善型购房需求为原则。

“从去年开始,分行对刚需开设专项贷款额度,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追加支持额度。”邱伟表示,目前中行省分行“首套房贷”办理全力开放,在审批速度和额度上对本地“刚需”提供绝对保障。

建设银行 北上广各异,南京房贷细则暂未落地

早在10月9日,建行就推出住房金融新举措。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 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等区别确定。建行同时称,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 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 各地分行掌握。

继建设银行总行10月9日宣布实施房贷新政后,各地细则逐步落地。建行广州分行将二套房首付最低比例调至6成,上海分行仍不放第三套房贷,北京分行依旧最严格,除了实施“认贷不认房”新政外,在首付、利率上均无松动。

昨天,建行广州分行发布的房贷新政细则显示,“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贷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但其中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有一笔及以上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暂停发放购买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不过,对于南京地区的执行细则,建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表示暂时还未有消息发布。

责任编辑:姚玲玲 关键字:中国银行中国银行浙商银行房贷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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